課程諮詢輔導

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(以下簡稱總綱)規定,置課程諮詢教師,強化課程輔導諮詢。


一、課程輔導諮詢,指教師參考學校課程計畫、選課輔導手冊、學生性向與興趣測驗、進路發展及其他相關資訊,就學生修習課程提供諮詢意見。

二、學校應置課程諮詢教師,其工作內容規定如下:

(一) 每學期學生選課前,協助學校編輯選課輔導手冊,並向學生、家長及教師說明學校課程計畫之課程及其與學生進路發展之關聯。

(二) 每學期學生選課期間,參考學生學習歷程檔案,以團體或個別方式提供學生諮詢。

(三) 針對有生涯輔導需求之學生,由專任輔導教師或導師依其性向及興趣測驗結果輔導後,提供個別方式之課程諮詢。

(四) 將課程諮詢紀錄登載於學生學習歷程檔案。


112學年度選課輔導手冊(112學年入學學生適用):

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YanmilYQK23fWcBWMrFAAsFWH4jHXZEa/view?usp=sharing 

111學年度選課輔導手冊(111學年入學學生適用):
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aQNzExCb6uoX-Ei-2jlVutBcpu9YK2rM/view

112學年度各年段課程諮詢教師:

高一:廖祐梓老師、陳一綾老師

:廖     君老師、陳其昌老師

:林安英老師、周鈺禎老師


~歡迎同學與課諮教師預約個別諮詢~

課程輔導諮詢實施與流程 

高級中等學校推動課程輔導諮詢實施原則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