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評鑑
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
課程評鑑實施計畫
108年12月5日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
一、依據
(一)教育部103年11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35678A號令發布之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」。
(二)教育部108年4月2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31188B 號函頒行之「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評鑑機制辦理參考原則」。
(三)教育部108年5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50523B 號令發布之「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評鑑實施要點」。
二、目的
(一)每學年定期蒐集、分析,運用課程規劃、教學實施與學生學習之相關資料,以確保課程實施與推動成效,並作為學校調整課程計畫、協助教師教學與改善學生學習之參考。
(二)定期擷取教育部、主管機關建置之各類課程、教學與學生學習成就等相關資料庫統計分析資料,掌握學校課程實施之具體成效。
三、人員任務及分工
(一) 課程發展委員會:
1. 負責課程自我評鑑相關規劃與實施。
2. 得邀請具教育課程評鑑專業之學校、機構、法人、團體或自然人協助實施課程評鑑。
3. 審議課程評鑑計畫、課程自我評鑑實施之具體內容。
4. 審議課程自我評鑑實施後各項建議與改進方案,以及課程自我評鑑報告。
5. 依課程自我評鑑過程及結果,修正學校課程計畫、提送校內外相關單位改善學校課程實施條件及整體教學環境。
(二)課程自我評鑑小組:
1. 教務主任為當然成員,其餘成員由校長就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中,聘請9至11人組成課程自我評鑑小組。
2. 課程自我評鑑小組依據該管主管機關所定學校課程評鑑之實施方式、內容及期程,擬定學校課程評鑑計畫。
3. 協助依學校本位需求,擬定課程自我評鑑實施之規準(包含向度、指標和檢視重點)、歷程、檢核工具與證據。
4. 負責彙整各學科/領域教師、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自我檢核結果,並完成課程自我評鑑報告。
(三)各學科/領域教學研究會召集人、專業學習社群召集教師:
1. 協助統整各科/領域或專業學習社群教師負責之學生學習歷程、學習成效,以及多元表現的質性分析與量化成果。提供相關處室作為評鑑之參考依據。
2. 組織學科/領域教師進行自我檢核與分析,就教學準備與支援、教學模式與策略,進行檢視與討論後續建議修正方案。
(四) 全校教師:
1. 能參與公開觀課授課、參與社群專業對話回饋。
2. 於教學實施過程中,針對學生學習歷程之觀察分析及學生回饋(例如:學生問卷、學習評量結果),進行教學準備、教學實施、教學省思及教學調整之歷程資料彙整與保存。
四、實施內容
(一)課程規劃:檢視學校願景與學生圖像、課程發展與規劃(高中三年一貫之課程地圖、各領域學習地圖)、團體活動時間實施規劃、彈性學習時間實施規劃以及學生選課規劃與輔導等,規劃、實施及回饋之歷程與成果。
(二)教學實施:檢視教學準備與支援、教師實施教學之模式與策略、教師參與公開觀課授課、教師參與社群專業對話回饋,以及教師於教學實施過程中針對學生學習歷程觀察分析,所做教學省思、教學調整之歷程與回饋結果。
(三)學生學習:檢視本校學生學習歷程、學習成效以及多元表現之質性分析與量化成果。
五、實施方式
(一) 蒐集、分析以下相關資料,作為改善本校課程計畫與整體教學環境之參考:
1.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紀錄
2.學校總體課程計畫
3.教師教學計畫與教學檔案
4.公開觀課授課相關資料
5.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紀錄
6.學生學習評量分析
7.學生問卷
(二) 運用或分析主管機關所提供之課程教學成效相關資訊,進行校內課程自我評鑑,以協助教師教學與改善學生學習為目標。
學校可茲使用之資料庫包含:
1.教育部後期中等教育學生學習資料庫
2.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庫
(三) 結合校外專業資源:善用課程發展委員會之外聘專家學者委員,或引進校外專業學術與研究機構資源,鼓勵教師個人反思與社群專業對話,以引導學校課程與教學的變革與創新。
(四) 本校學校總體課程評鑑項目:
1. 部定必修課程
2. 校訂必修課程,即「專題實作課程」
3. 加深加廣選修課程
4. 多元選修課程
5. 彈性學習時間:包含學生自主學習、選手培訓、充實(增廣)/補強性教學或學校特色活動等
6. 團體活動時間:包含班級活動、社團活動、學生自治活動、學生服務學習活動、週會、演講。
(五) 學校將前一學年度課程自我評鑑結果及當學年度課程評鑑計畫,納入當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。
六、實施流程
七、實施時程
八、預期效益
(一)持續完善學校課程計畫。
(二)改善學校課程實施條件及整體教學環境。
(三)安排增廣、補強教學或學生學習輔導。
(四)激勵教師進行課程及教學創新。
(五)調整教材教法,並回饋教師專業成長規劃。
(六)增進教師對課程品質之重視。
(七)提升家長及學生對課程發展之參與及理解。
九、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