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與答

Q:二年級可以同時選修物理與歷史嗎?

A:如果兩科目開設時間沒有衝突,同學可依自己興趣選修課程修習,會列在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供參,但大學分發入學並無如此採計之學系。

Q:如果二年級已選修物理、化學、生物等學科,三年級改選修歷史、地理、公民與社會,是否會影響申請入學有關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的參採?

A:不會,大學端有關學生在校修課的歷程,著重點在於學習的態度與表現,若是因生涯未定向而選了不同的課程,並不會因此影響了自己申請入學的評比。

Q:選修課程最少須多少人才會開班?

A:選修課程選課人數至少達10人才得開課,特殊課程經主管機關核定始可低於10人。

Q:學生可否至他校選課?

A:目前尚未與他校合作開發校際性選修,然與學校辦理教育合作之機關單位,可至校外參加課程。

Q:108課綱之學分採計方式為何?

A:高級中等學校實施學年學分制。每學期每週修習1節,每節上課50分鐘,持續滿一學期或總修習節數達18節課,為1學分。一般生成績以60分為及格,成績及格即取得該學分。

Q:須有多少學分及格才能畢業?

A:學生無論修習哪一類學程,皆需滿足150個及格之必選修學分,始能符合畢業門檻。

Q:「班級課表」和「我的課表」有什麼不同?

A:我的課表指學生選課的結果一覽表(內含本班、選修、校訂必修、彈性學習時間等各項選課結果),學生可依「我的課表」時間上課;班級課表指學生所屬班級的開課一覽表,學生所屬班級的開課表,不代表是學生的個人課表,亦無法顯示學生所選定的選修、校訂必修、彈性學習時間的選擇結果。每個學生的選課情形都不同,也不一定只選原班的課程。

Q:如何得知應修習哪些課程?

A:每學期進行選課前,學校會由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及相關處室召開課程說明會,並提供選課輔導手冊,向教師、家長、學生介紹課程,學生可藉此了解學校之課程,進行選修。若對課程與升學進路有任何疑問,可向課程諮詢教師提出諮詢,若對個人的生涯規劃不清楚,可尋求導師及專任輔導教師的協助,並在生涯輔導後,由課程諮詢教師提供個別諮詢。

Q:學生參加學校所辦課程說明會,可否等同已參加團體之課程諮詢?

1.選課說明會無法直接等同對學生進行團體之課程諮詢。

2.學校於選課說明會時,主要就是向學生說明選課輔導手冊及課程計畫之內容,並輔導學生選課。此時該年段學生之課程諮詢教師,建議應併同參加該選課說明會;於說明會結束後,可規劃安排請課程諮詢教師即對負責提供課程諮詢之學生、班級,進行輔導,解決、回答、說明學生對說明會內容之疑義,則此即可視為對學生進行團體之課程諮詢。換言之,團體之課程諮詢可結合選課說明會之時間辦理,惟須規劃成二個時段,分別進行 。